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大六角螺母、墊圈技術條件》GB/T 1231—2006
1.本標準規(guī)定了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大六角螺母、墊圈及連接副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及包裝。
本標準適用于鐵路和公路橋梁、鍋爐鋼結構、工業(yè)廠房、高層民用建筑、塔桅結構、起重機械及其他鋼結構摩擦型高強度螺栓連接

5 檢驗規(guī)則
5.1 出廠檢驗按批進行。同一性能等級、材料、爐號、螺紋規(guī)格、長度(當螺栓長度≤100 mm時,長度相差≤15 mm;螺栓長度>100mm時,長度相差≤20 mm,可視為同一長度)、機械加工、熱處理工藝、表面處理工藝的螺栓為同批;同一性能等級、材料、爐號、螺紋規(guī)格、機械加工、熱處理工藝、表面處理工藝的螺母為同批;同一性能等級、材料、爐號、規(guī)格、機械加工、熱處理工藝、表面處理工藝的墊圈為同批。分別由同批螺栓、螺母、墊圈組成的連接副為同批連接副。
同批高強度螺栓連接副最大數量為3000套。
5.2 連接副扭矩系數的檢驗按批抽取8套,8套連接副的扭矩系數平均值及標準偏差均應符合3.3.1規(guī)定。
5.3 螺栓楔負載、螺母保證載荷、螺母硬度和墊圈硬度的檢驗按批抽取,樣本大小n=8,合格判定數 Ac=0。
5.4 螺栓、螺母和墊圈的尺寸、外觀及表面缺陷的檢驗抽樣方案按GB/T 90.1的規(guī)定。 5.5 用戶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時,在正常運輸和保管條件下,應在產品出廠之日起6個月之內向供貨方提出。如有爭議,雙方按本標準的要求進行復驗裁決。 6 標志與包裝
6.1 螺栓應在頭部頂面制出性能等級和制造廠凸型標志(見圖3),標志中“²”可以省略。標志中第一部分數字(“²”前)表示公稱抗拉強度的1/100,第二部分數字(“²”后)表示公稱屈服強度與公稱抗拉強度比值的10倍,字母S表示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XX為制造廠標志。
6.2 螺母應在頂面上制出性能等級和制造廠標志(見圖4)。標志中數字表示螺母性能等級,字母H表示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螺母,XX為制造廠標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