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評定分為一般評定和適應性評定。
(1)-般評定是依據橋梁定期檢查資料,通過對橋梁各部件技術狀況的綜合評定,確定橋梁的技術狀況等級,提出各類橋梁的養(yǎng)護措施。
(2)橋梁適應性評定包括以下內容:依據橋梁定期及特殊檢查資料,結合試驗與結構受力分析,評定橋梁的實際承載能力、通行能力、抗洪能力,提出橋梁養(yǎng)護、改造方案。
(3)一般評定由負責定期檢查者進行,適應性評定應委托有相應資質及能力的單位進行。
全橋總體技術狀況等級評定,宜采用考慮橋梁各部件權重的綜合評定方法。亦可按重要部件最差的缺損狀況評定,或對照橋梁技術狀況評定標準進行評定。橋梁各部件技術狀況的評定方法如下:
(1)根據缺損程度(大小、多少或輕重)、缺損對結構使用功能的影響程度(無、小、大)和缺損發(fā)展變化狀況(趨向穩(wěn)定、發(fā)展緩慢、發(fā)展較快)三個方面,以累加評分方法對各部件缺損狀況做出等級評定。
(2)主要部件(如墩臺與基礎、上部承重構件、支座)以其中缺損最嚴重的構件評分;次要部件,根據多數構件缺損狀況評分。
(3)各地區(qū)也可根據本地區(qū)的環(huán)境條件和養(yǎng)護要求,采用專家評估法修訂各部件的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