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地質超前預報,知識點分解
更新時間:2022-02-2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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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應加強施工地質工作,以達到地質預測預報的目的。常規(guī)地段應實施跟蹤地質調查,不良地質地段應進行超前地質預報。地質預測預報應作為必備工序納入施工組織管理。
一、隧道地質超前預報的目的
跟蹤地質調查與超前地質預報,應達到下列主要目的:
1.在施工前期地質勘察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圍內圍巖的地質條件,進而預測前方的不良地質以及隱伏的重大地質問題:
2.為信息化設計和施工提供可靠依據(jù);
3.降低地質災害發(fā)生的風險;
4.為編制竣工文件提供可靠的地質資料。
二、隧道地質超前預報的內容
地質超前預報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地層巖性,重點為對軟弱夾層、破碎地層、煤層及特殊巖土等;
2.地質構造,重點為對斷層、節(jié)理密集帶、褶皺軸等影響巖體完整性的構造發(fā)育情況;
3.不良地質,特別是溶洞、暗河、人為坑洞、放射性、有害氣體、高地應力等發(fā)育情況;
4.地下水,特別是對巖溶管道水、富水斷層、富水褶皺軸及富水地層。
三、隧道地質超前預報的方法
隧道地質超前預報方法主要有:地質調查法、超前鉆探法、物理勘探法(TSP法、TGP法和TRT法)、超前導洞法、水力聯(lián)系觀測。
1.地質調查法是隧道施工超前地質預報的基礎,適用于各種地質條件隧道超前地質預報,調查內容應包括隧道地表補充地質調查和隧道內地質調查。
2.物理勘探法適用于長、特長隧道或地質條件復雜隧道的超前地質預報,主要方法包括有彈性波反射法、地質雷達法、陸地聲納法、紅外探測法、瞬變電磁法、高分辨直流電法。
3.TSP法適用于各種地質條件,對斷層、軟硬接觸面等面狀結構反射信號較為明顯,每次預報的距離宜為100~150m,連續(xù)預報時,前后兩次應重疊10m以上。
4.地質雷達法適用于巖溶、采空區(qū)探測,也可用于探測斷層破碎帶、軟弱夾層等不均勻地質體,在巖溶不發(fā)育地段每次預報距離宜為10~20m,在巖溶發(fā)育地段預報長度可根據(jù)電磁波波形確定,連續(xù)預報時,前后兩次重疊不應小于5m。
5.超前水平鉆探每循環(huán)鉆孔長度應不低于30m,連續(xù)預報時,前后兩循環(huán)孔應重疊5~8m;可能發(fā)生突泥涌水的地段,超前鉆探應設孔口管和出水裝置,防止高壓水突出;富含瓦斯的煤系地層或富含石油天然氣地層應采用長短結合的鉆孔方式進行探測。
6.富水構造破碎帶、富水巖溶發(fā)育地段、煤系或油氣地層、瓦斯發(fā)育區(qū)、采空區(qū)以及重大物探異常地段等地質復雜隧道和水下隧道必須采用超前鉆探法預報、評價前方地質情況。
7.超前導洞法可采用平行超前導洞法和隧道內超前導洞法,兩座并行隧道可根據(jù)先行開挖的隧道預測后開挖隧道的地質條件。
8.當隧道排水或突涌水對地下水資源或周圍建(構)筑物產生重大影響時,應進行水力聯(lián)系觀測。
四、隧道地質超前預報的分級
超前地質預報應實行分級管理,根據(jù)地質災害對隧道施工安全的危害程度,對工程進行地質災害分級,采取不同地質預報方案。
根據(jù)地質災害對隧道施工安全的危害程度,地質災害分為以下四級:
A級:存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的地段,如大型暗河系統(tǒng),可溶巖與非可溶巖接觸帶,軟弱、破碎、富水、導水性良好的地層和大型斷層破碎帶,特殊地質地段,重大物探異常地段,可能產生大型、特大型突水突泥地段,誘發(fā)重大環(huán)境地質災害的地段,高地應力、瓦斯、天然氣問題嚴重的地段以及人為坑洞等。
B級:存在中、小型突水突泥隱患的地段,物探有較大異常的地段,斷裂帶等。
C級:水文地質條件較好的碳酸鹽巖及碎屑巖地段、小型斷層破碎帶,發(fā)生突水突泥的可能性較小。
D級:非可溶巖地段,發(fā)生突水突泥的可能性極小。
地質復雜隧道的預測預報應堅持隧道洞內探測與洞外地質勘探相結合、地質方法與物探方法相結合、輔助導坑與主洞探測相結合,開展多層次、多手段的綜合超前地質預報,并貫穿于施工全過程。不同地質災害的預報方式可采用:
1級預報可用于A級地質災害。采用地質調查法、地震波反射法、超聲波反射法、陸地聲納法、地質雷達法、瞬變電磁法、紅外探測法、超前水平鉆探法等進行綜合預報。
2級預報可用于B級地質災害。采用地質調查法、地震波反射法、陸地聲納法、超聲波反射法,輔以紅外探測法、瞬變電磁法、地質雷達法,必要時進行超前水平鉆孔。
3級預報可用于C級地質災害。以地質調查法為主。對重要地質界面、斷層或物探異常地段宜采用地震波反射法或超聲波反射法進行探測,必要時采用紅外探測和超前水平鉆孔。
4級預報可用于D級地質災害。采用地質調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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